退学决定书送达公告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及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顺职院发〔2022〕30号)第十二章,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第2点: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逾期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规定,经2025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对烹饪学院(顺德厨师学院)21烹饪工艺与营养1班刘文娜(学号:21002542)作退学处理。
自公告发出之日起,经过三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如对退学决定有异议,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,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特此公告。
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烹饪学院
2025年5月8日